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促进绿色转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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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促进绿色转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促进绿色转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并政发〔2010〕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太原市促进绿色转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八日



太原市促进绿色转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加快绿色产业发展,根据《太原市绿色转型促进条例》、《太原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设立太原市促进绿色转型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并就资金使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专项资金,是指太原市财政预算内安排用于绿色转型产业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专用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执行“政府主导,统筹安排,重点扶持,专款专用”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为专项资金安排使用主体,市发改部门负责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的综合平衡和投资计划管理,市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市经信、农业、科技、商务、环保等部门负责本行业本领域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使用范围

第五条专项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范围、满足环境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标准要求;安排项目应属国家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和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支持领域及科技创新和发展循环经济、低碳技术、服务产业和高效都市农业项目范畴。

第六条专项资金安排项目必须符合《太原市绿色转型标准体系》。主要用于:

工业经济绿色转型项目。主要包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先进装备制造、新型不锈钢深加工制品、镁及镁合金加工、高技术煤化工、清洁能源、绿色食品、软件和信息化服务等7大产业;扶持“绿色百强”企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及产业园区建设。

服务产业绿色转型项目。主要包括:现代物流业、会展业、技术咨询业、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等现代生产服务业以及旅游和文化产业、信息服务业、社区服务业等。

现代农业绿色转型项目。主要包括:重点扶持畜牧业、养殖业和具有观光特点的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园、成长性好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大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及农村生产性设施建设等。

科技创新绿色转型项目。主要包括: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生产性科技服务业、提升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成果改善和惠及民生等方面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成果应用转化项目。

编制绿色转型规划、制定绿色转型政策及绿色标准、绿色转型项目研究等。


第三章使用程序

第七条专项资金使用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工业经济绿色转型、服务产业绿色转型和现代农业绿色转型、科技创新计划,报市促进绿色转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领导组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发改委、各相关部门、市财政局共同下达资金安排计划。

第八条专项资金安排项目审批按照《太原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储备制度。各行业入库绿色项目分别由相关部门提出,市发改委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评审后,纳入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储备库。专项资金所安排项目应为项目库储备项目。

第十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全市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按规定安排使用。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投资项目严格履行政府投资管理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专项资金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使用实行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以奖代补、特别流转金投入(3~5年后退还),也可采用政府注资、银企合作等方式。原则上一个项目只能申请一种使用方式。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专项资金由市人民政府授权的政府出资人代表管理。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时,应对专项资金投资计划及执行和预决算情况作出报告。

第十五条审计部门及稽查机构应加强专项资金安排使用审计监督和稽查监督,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和按规定使用。

第十六条市人民政府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对使用专项资金的重大项目进行稽查,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稽查结果。

第十七条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违反本实施办法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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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

卫生部


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依法行政,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反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法规的行为,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规准确。
第三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违反条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适用本程序。

第二章 管 辖
第四条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发生在所辖区域内的违反条例的一般违法行为。
第五条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发生在所辖区域内的违反条例的重大、复杂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发生在所辖区域内的违反条例的重大、复杂的违法行为。
第七条 以上管辖权的具体分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第八条 卫生部负责查处全国范围内违反条例的重大、复杂的违法行为。
第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发现查处的违法行为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发现当事人有在其他地区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的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由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第十一条 需要移送的案件,由移送的卫生行政部门填写《违法案件移送书》(附表1)。
受移送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案件查处结果函告移送的卫生行政部门。

第三章 受理与立案
第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受理下列来源的案件:
(一)在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中发现的;
(二)上级部门交办或者有关单位移送的;
(三)举报有据的。
受理案件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填写《案件受理登记表》(附表2)。
第十三条 经初步调查,认为应予立案的,经办人必须填写《立案申请书》(附表3)。报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并将批准立案的交监督管理办公室承办。
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应在接到《立案申请书》后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立案的决定。

第四章 调查与取证
第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对已经批准立案的案件,应当由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由医疗机构监督员组成的案件处理小组。案件处理小组的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案件处理小组的成员称承办人。
第十五条 承办人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当事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承办人的回避,由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决定。
对承办人的回避作出决定前,承办人不能停止对案件的调查工作。
第十六条 案件的调查和取证,必须有两名以上承办人参加,并向被调查人和被取证人出示有关证件。
现场调查应做好现场调查笔录(附表4)。
第十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和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 调取的证据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单位和个人在复制品、照片等物件上加盖印章,并注明“与原件相同”字样或文字说明。
第十九条 承办人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条例的行为,均要当场取证。
第二十条 凡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为定案证据。

第五章 定案与送达
第二十一条 调查结束后,承办人应写出案件调查报告。内容包括案由、案情、违法事实、处理意见等。需要作出行政处罚的,填写《行政处罚意见书》(附表5)报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审批;重大、复杂案件的行政处罚,由卫生行政部门办公会议审议。
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或办公会议应在接到案件调查报告、《行政处罚意见书》后十日内作出具体决定。
第二十二条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由承办人填写《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附表6),并送达被处罚单位或个人签收。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在的,交该单位其他负责人或收发管理人员签收;被处罚个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第二十三条 拒收《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的,承办人应邀请有关人员到场并说明情况,在《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送达回执》(附表7)上注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承办人、见证人签名(盖章),将《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留在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处,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四条 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用挂号邮寄送达,当事人的邮件签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
第二十五条 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的轻微违法行为,可现场给予处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对收到的罚没款和没收物品,必须向当事人开具收据。
实施现场处罚的经办人,应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处罚对象、主要违法事实及证据、现场笔录、适用的法规条款、处罚等情况,报告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

第六章 没收财物和罚款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 罚款和没收的财物全部上交国库。
第二十七条 没收的药品和器械,必须填写《没收药品器械凭证》(附表8)。
第二十八条 没收的假劣药品和伪劣器械应就地销毁,由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执行。在实施销毁前必须进行现场验收,核实实物品种和数量,并填写《销毁药品器械凭证》(附表9),由到场单位代表和当事人共同签字,同时做好影像和现场记录等。
第二十九条 处理没收药品、器械支付的一切费用,由被处罚单位或个人支付。

第七章 结 案
第三十条 违法案件查处完毕,填写《行政处罚结案表》(附表10),按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存档。《行政处罚结案表》应逐级上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于每年二月底前报卫生部。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在卫生部。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

附表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监督文书违法案件移送书

( )卫医移字( )第 号
---------------------------------

-------------:
我们受理了 一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规定,该案不属于我机关管辖,现移送给你单位进行审理。案
件处理结果请函告我厅(局)备查。


附:案情简介及有关材料



(公章)
年 月 日
---------------------------------
注:本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被移送单位,第三联随案存档

附表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监督文书案件受理登记表

---------------------------------

案件来源_____________ 受理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姓名____ 单位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

案发单位(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

内容:



处理意见:




领导签字:_______ 经办人: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附表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监督文书立案申请书

---------------------------------
案发单位(人)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案件来源___________ 受理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立案依据:



---------------------------------
拟调查方案:




经办人:_______
年 月 日
---------------------------------
审批意见:



领导签字:_______
年 月 日
---------------------------------

附表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监督文书调查笔录


共 页第 页
---------------------------------
调查事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调查人:________ 性别:__ 年龄:____
职 业:________ 与本案关系: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调查人: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
笔录:








---------------------------------
注:被调查人、调查人应在调查笔录末尾或修改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表5: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监督文书行政处罚意见书

---------------------------------

案由:___________ 案件来源:_____________

被处罚单位(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 法人代表/负责人: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

主要违法事实:





上述事实已违反了___________________之规定。

依据________________之规定,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
签发: |审核: | 承办人:
|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附表6: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监督文书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

( )卫医罚字( )第 号
---------------------------------
被处罚单位(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 法人代表/负责人: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
---------------------------------
经查,你单位有下列主要违法事实:




上述事实已违反了___________________之规定。
依据_______________之规定,现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____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章)
年 月 日
---------------------------------
注:本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被处罚单位(人),
第三联随案存档

附表7: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监督文书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送达回执

---------------------------------
送达单位(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达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达方式__________ 送达地点______________
签发人___________ 签发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送达人___________ 送达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收件人___________ 收件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
备注





---------------------------------
注:本书一式两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收件人签字后收回随案存档

附表8: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监督文书没收药品器械凭证

( )卫医没字( )第 号
---------------------------------
_______________:
根据( )卫医罚字( )第 号《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的
决定,对下列药品器械执行没收。




被没收单位法人代表/或当事人(签字):
经办人员(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注:本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被没收单位(人),第三联随案存档

附表9: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监督文书销毁药品器械凭证

( )卫医销字( )第 号
---------------------------------

_______________:

根据( )卫医罚字( )第 号《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
的决定,对下列假劣药品/伪劣器械执行监督销毁。



销毁时间: 销毁地点: 销毁方式:
被销毁单位法人代表或当事人签字:
特邀参加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注:本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被销毁单位(人),第三联随案存档

附表10: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监督文书行政处罚结案表

( )卫医结字( )第 号
---------------------------------
案 由:_________ 案件来源:___________
被处罚单位(人):_______ 法人代表/负责人:_______
案发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处罚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处罚文书号:__________ 结案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承办人:____________ 填写人:____________
---------------------------------
处罚内容:



---------------------------------
执行结果:



---------------------------------
执行方式:1.自行履行 2.复议结案
3.诉讼结案 4.强制执行
---------------------------------
归档日期: 年 月 日 档案归类: 保存期限:
---------------------------------
注:本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上报,第三联随案存档



1994年8月29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义马煤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材料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义马煤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材料的通知

安监总煤行〔2010〕195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2007年以来,河南省义马煤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义马集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以“零”死亡事故为奋斗目标,以治理重大灾害、防大事故为中心,着力构建“理念引领、管理科学、技术支撑、投入强基、文化固本、救援有力”六大防控体系,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努力实现企业安全与生产的良性发展,2010年1-9月,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043,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企业呈现出安全、健康、和谐、文明发展的良好态势。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组成调研组,会同河南省有关部门,深入义马集团进行了调研,对义马集团加强安全生产的经验作了全面总结,形成了《构建六大防控体系实现义煤安全发展-义马煤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经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以及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借鉴,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构建六大防控体系实现义煤安全发展
——义马煤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经验

河南省义马煤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义煤集团)前身为义马矿务局,始建于1958年,2008年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公司现有煤、煤化工、铝三大主业,职工5.6万人,所属22对生产矿井分布在河南、青海、新疆、山西4个省(区),煤炭资源保有储量50亿吨。截至2010年9月底,资产总额284亿元,年生产能力3000万吨以上(不含近期整合的小煤矿)。2010年10月15日,中国证监会核准义煤集团上市。

义煤集团在长达5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由于矿井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基础相对较为薄弱,再加上地质条件复杂和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等自然灾害严重,企业的发展受到了较大限制。历史上曾多次发生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等重特大事故。2007年以来,义煤集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下狠招、出重拳,奋力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大幅下降,原煤产量和效益大幅提升。2010年1-9月,生产原煤2337万吨,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043,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企业呈现出安全、健康、和谐、文明发展的良好态势。

义煤集团在短短3年时间内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大转变,其基本经验可以概括为:坚持以“零”事故奋斗目标为引领,以治理重大灾害为中心,着力构建“理念引领、管理科学、技术支撑、投入强基、文化固本、救援有力”的六大防控体系,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努力实现企业安全与生产的良性发展。

义煤集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可以归纳为:第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只有领导重视,整个企业才会重视,工作才会主动,措施才会到位,安全发展才能有保障。第二,责任落实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只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全面提升企业的执行力,才能保证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第三,先进的技术与装备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舍得投入,必须依靠科技创新,提升装备水平,才能防患于未然。第四,质量标准化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只有深入持久地开展质量标准化建设,做到紧抓紧促,不断强化达标意识、提升达标层次,改善现场作业环境,才能实现长治久安。第五,提高员工素质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只有不断加强员工培训,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才能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一、理念引领,奠定安全生产思想基础

思路决定出路,理念引领行动。先进的安全理念是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义煤集团在抓煤矿安全生产的实践中,始终坚持用先进的理念引领企业安全发展。

(一)自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先的科学发展理念。以人为本最根本的就是要以人的生命安全为本,科学发展首先必须安全发展。义煤集团始终坚持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的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的位置。凡是涉及安全生产的会议,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加,凡是安全生产需要的资金要优先予以安排,凡是安全生产需要的干部和专业人才要优先配置。义煤集团每天早上调度会安排的第一件事就是安全生产工作。上至公司领导、下至一线职工,都能时刻关心安全、牢记安全,真正做到了不安全不生产。

(二)自觉实施以“零”事故为目标的安全管理理念。义煤集团认为“只有不到位的管理,没有抓不好的安全”,明确提出了“安全事故零目标”,实行安全一票否决,从上到下形成了“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一切事故都可以避免、一切事故都可以控制”的共识。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求做到6个“零”:人身安全事故为零、机电设备运转事故为零、工程质量事故为零、顶板事故为零、瓦斯超限为零、自然发火为零。如,为保证瓦斯超限为零,义煤集团提出“瓦斯超限就是事故”,并按事故进行责任追究,使瓦斯超限次数大幅度降低。2006年全公司瓦斯超限28710次,2007年下降到217次,2008年为63次,2009年为15次,2010年以来杜绝了瓦斯超限现象,实现了全公司瓦斯零超限。

(三)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超前防范理念。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义煤集团在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基础上,更加注重隐患治理和事故超前防范,建立了“大三防”、“小三防”安全防范体系。“大三防”就是基层矿井防、业务部门防、安监部门防,明确了基层矿井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业务部门的安全技术防范责任和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责任。“小三防”就是素质防、技术防、装备防,通过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加强技术管理、改善装备水平,不断强化超前防范功能,有效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为了将防范的关口前移,义煤集团还主动将采掘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报警、断电浓度降到0.8%,要求各矿在瓦斯浓度达到0.4%时必须予以重点关注,达到0.6%时必须进行预警。

二、管理科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

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必须构建科学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创新安全管理方式和手段,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以高效的执行力保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一)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义煤集团自上而下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分级、分系统实施安全包保。所有副总师以上领导、机关各部室全部参与安全包矿,业务部室包保业务系统,严格按规定下矿督促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各基层单位矿级领导全部实行安全包区队,做到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为促进责任落实,实施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把安全责任与个人利益挂钩。在责任明确后,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加大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导致事故的责任人的处罚力度。2007年以来,由集团公司直接处理的相关责任人达767人。逐步构建了以局部保整体、以个人保班组、以班组保区队、以区队保全矿、以各矿保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义煤集团在安全生产管理中,以铁的纪律保证各项制度和措施的严格落实,将每一项制度措施量化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位职工,并根据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实行重奖重罚。如,为落实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义煤集团专门成立督查小分队,采取多种方法不定时检查干部带班情况,凡发现迟下早上的,每人处罚2000元,并通报全公司,情节严重的给予免职处理。3年来,共查处执行带班、跟班制度不到位的矿处级领导干部72人次,科队级干部473人次。如,为保证煤层注水工作落实到位,义煤集团引入工程监理制度,由监理人员对包干区域的钻孔数量、规格、深度等实施监管,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出现质量问题,不仅要对施工人员,而且要对监理人员予以严厉的处罚。

(三)大力推行科学领先的安全管理方法。一是积极推行安全评价和评定工作。每月由矿分管领导组织业务技术部门对水、火、瓦斯、顶板、冲击地压等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由机电副矿长组织对机电运输装备保护及能力进行评定,针对评价和评定出的重大隐患,由业务部门牵头制定措施、督促落实,安监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实施隐患闭环管理。建立隐患排查及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时限、标准、措施、资金,并挂牌督办,逐项验收,逐一销号,形成了隐患排查(信息采集)、分类管理、制定整改措施、过程重点控制、隐患销号处理的全闭环管理机制,保证了隐患整改的落实。三是实行后备干部安全准入。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规划,分批将矿处级后备干部先派到安监部门进行一定期限的锻炼,熟悉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知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经过考核合格的人员才能被正式委派到相关领导岗位,确保矿处级干部重视安全、会抓安全、干好安全。四是坚持周安全办公会制度。义煤集团将每月一次的安全办公会改为每周一次,确保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五是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先后对支护改革、瓦斯综合治理、冲击地压防治、煤层注水等一系列技术难题进行了专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集中治理。

三、技术支撑,提升煤矿应对灾害的能力

事故源于隐患。要想控制事故,必先消除隐患。义煤集团针对企业本部所属煤矿瓦斯、冲击地压、自然发火等灾害严重的实际,提出“以灾害治理为中心”,培养和引进企业急需的灾害治理人才,全力治理灾害,彻底改变企业发展受困于灾害严重的局面。

(一)多层次培养和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义煤集团坚持“科技兴安、人才兴企”战略,相继从省内外引进专家型技术人才12位,面向全国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600多人,与高等院校共同培养采煤、机电、通风安全专业中层干部1823人。创建了1个省级技术中心,成立了瓦斯、矿压、地质、防灭火、机电装备等8个研究所,设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研机构、科技队伍迅速壮大,为企业灾害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撑。

(二)加强技术攻关,对煤矿瓦斯实施综合治理。义煤集团本部17对矿井中,有突出矿井5对、高瓦斯矿井4对。突出矿井开采的是“三软”不稳定煤层,煤质松软,难以抽放;耿村、千秋等高瓦斯矿井还存在自然发火与冲击地压的威胁,治理难度大。面对挑战,义煤集团加强技术攻关,确定了“加强预测、超前防范、消除显现、杜绝突出”的工作目标,积极组织实施开采保护层和顶底板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大力推广应用水力压裂技术,形成了5大类、15种瓦斯治理技术,攻克了瓦斯治理的技术难题,实现了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转变、过程治理向超前治理转变、措施治理向工程治理转变。瓦斯综合治理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4对矿井成为了“全国瓦斯综合治理示范化矿井”。

(三)实施大断面、强支护,有效缓解冲击地压。冲击地压是义煤集团的主要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矿井采深的增加,冲击地压日益频繁,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企业的安全发展。针对冲击地压的难预测性和高危害性,义煤集团一方面强力推行“大断面、强支护”,缓解冲击地压带来的危害。2008年以来,新掘大断面巷道2万多米,扩修巷道1.2万多米,将矿井巷道断面由8-10m2扩大到16-24m2,采取复合支护、圆形全断面封闭支护、长距离超前支护、空帮让压、松帮卸压、壁后注浆等支护管理新措施,解决了巷道压力大、影响行人、运输困难等一系列难题,全面增强了矿井防灾抗灾能力。另一方面投入数亿元资金用于冲击地压的防治研究,形成了“主动预防、培训教育、预测预报、措施解危、效果检验、安全防护”六位一体防冲体系,取得了冲击地压尽量少发生、有计划诱导发生和即使发生也不伤人的效果,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冲击地压带来的危害。2009年,义马煤田先后发生16次冲击地压,其中人工诱导的占60%,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大的损坏,特别是11月8日跃进煤矿23130工作面发生较大冲击地压,导致工作面下巷300米巷道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巷道断面由24m2缩减到8m2左右,但人员没有伤亡,设备也没有受到大的损坏。2010年1月,在河南省科技厅组织的科研项目鉴定会上,义煤集团主持完成的“底板型冲击地压研究技术”被认定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

(四)全面推广煤层注水技术,消灭煤层自然发火。义马煤田属容易自燃煤层,最短发火期只有7天,多年来受自然发火威胁,历史上中部5个矿都曾因发火而封闭过工作面。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义煤集团把“两巷两线”(即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及初采线、停采线)防灭火工作作为重点进行监控治理,把隐性火源当成火灾隐患进行防治,通过建立完善的注水、注浆、注胶、制氮系统,实施红外线探测仪超前预测,形成了一套适合义煤集团井下防灭火工作的网络设施和技术体系,实现了防灭火工作由防灭并举、综合治理向超前预防、以防为主的转变,杜绝了井下火灾事故,有效治理了一直困扰义煤集团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2010年,所属杨村煤矿一个工作面拆除工作虽历时2个月,由于防火措施到位,没有出现过火情,标志着义煤集团防火技术达到了新的水平。在煤层注水方面,义煤集团按照“全矿井、全头面、全数据”要求,制定了严格的钻孔布置、钻孔数量、钻孔深度、注水量、注水压力标准,通过深孔与浅孔注水相结合、动压与静压注水相结合、掘进过程与采煤过程注水相结合,有效地解决了煤层自燃问题,并在防治煤尘、瓦斯、冲击地压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四、投入强基,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

近年来,义煤集团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各类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2007年以来,共投入40多亿元用于提高装备水平、改善作业环境,使矿井向着本质安全型的目标不断迈进。

(一)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义煤集团抓住河南省深入开展“五优”(安全无事故、工效上十吨、质量标准化、科技有创新、矿区文明化)矿井创建的契机,在保证5元/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投入的基础上,结合各矿井实际,又专门列支8-30元/吨用于“五优”矿井创建。2007年以来,完成质量标准化项目1500多项,实现了井下作业环境本质安全化、电缆吊挂规范化、轨道运输地铁化、设备设施明净化。先后有9对矿井被河南省命名为“五优”矿井,义煤集团被河南省命名为安全质量标准化集团公司,所属耿村煤矿等5对矿井达到了“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

(二)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装备水平。一是加快技术装备的升级改造步伐。3年来,共投入资金4.5亿元,对矿井主提升机、主运输皮带机等主要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建成6套井下电网监控系统、7套矿井移动通讯系统、4套矿井综合自动化系统,更换井下各类机电设备8924台(套),保证了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转。二是实施井下轨道运输重轨化。将运输大巷机车轨道由原来的8-15kg/m全部更换为30kg/m以上,基本杜绝了因轨道本身问题引起的运输事故。三是积极推广使用综采综掘工艺,更新采掘设备,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将综采支架工作阻力由过去的3000-4500KN提高到7000KN以上,大大提升了工作面顶板的控制能力,事故发生率大幅下降,工作面单产大幅提升。与2006年相比,综采机械化水平提高了20%以上,综掘机械化水平提高了40%以上,百万吨以上矿井采煤机械化程度达100%。四是加强防灭火装备的投入。先后为自然发火严重矿井购买制氮机10台、注浆(胶)泵178台、多种型号钻机156台,更新注浆管路2万余米,实现了防灭火技术装备的升级改造。五是加强对防治水装备的投入。建立了地下水文地质观测系统,实现自动实时监测;投资6000多万元对西部四矿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单井排水能力由500m3/h左右提高到1500m3/h以上,东部3个新建矿井和新安矿的排水能力达到了3000m3/h;投资近千万元配备了国际先进的物探设备,对存在底板水害威胁的地区全面开展“物探查异、钻探查证、注浆加固”,从源头上防范水害事故的发生。六是优化通风系统。新建8个风井,更换主通风机12台,通风系统改造工程达3万余米,矿井通风系统更加合理可靠。

(三)全面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一方面,在设计理念上突破原有的设计规范,大幅度扩大巷道断面,扩大了工人的工作空间,减轻了工人的心理压力,同时辅以先进的安全生产装备和规范有序的设备摆放、管线悬挂,使安全生产环境有了较大改善。另一方面,千方百计降低井下工人的劳动强度。为了减轻工人上下班途中的体力消耗,义煤集团在14条大巷和32条斜巷全部安装了机械运人装置,全公司所有矿井实现了“职工只走上下巷”(步行的范围仅为采煤工作面的上、下巷),体现了企业对劳动者的尊重、关怀,提高了工作效率,消除了上下班途中的习惯性违章。

五、文化固本,建设安全和谐新义煤

近年来,义煤集团形成了“举旗、铸魂、塑形、聚力、创新”安全文化理念,以文化力激活生产力,提升核心竞争力,精心培育具有义煤特色的企业文化,把文化因子引入到安全管理中,形成了“育心”与“规行”相结合的管理新模式。

(一)实施全员准军事化管理,提高企业执行力。集团公司把开展准军事化训练作为提高执行力的切入点,坚持每年在全公司范围内定期开展准军事化训练,上至公司董事长、下至普通员工无一例外都要参加军训,规范了职工的行为,有效地强化了执行力。义煤集团还将准军事化训练的成果应用到井下职工岗位规范中,广泛开展“两述”(即手指口述、岗位描述)活动,组织人员对各工种“两述”内容进行统一规范,并编印涵盖主要工种的“两述”操作手册,要求职工严格按手册作业,促进了职工安全行为的养成。

(二)多渠道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最关键的因素,职工素质的高低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有着重要的影响。为了让职工在进入岗位前就能熟练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提高自主防范能力,义煤集团在全公司内积极推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变招工为招生,将新招录人员先送到技校培训1年,学习和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取得技校毕业证书后,才能成为公司的员工。同时,不断强化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所有员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定期进行知识更新性的培训,使员工安全素质得以不断提升。2007年以来先后培训8.4万人次,其中特殊工种3.3万人次,一线职工持证上岗率达100%。基层各单位也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耿村煤矿坚持每年组织1次安全知识培训,每半年组织1次员工技能比武,每周组织1次“三违”人员培训,开展“每日一题”自我安全提升活动。杨村煤矿在全矿范围持续开展“三学”、“三个一”活动(即干部学管理、职工学技术、家属学文化;每日一道题、每周一堂课、每月一考试)。观音堂煤业公司组织开展“千人上讲堂”活动,让拥有一技之长的普通职工也走上讲台。这些生动多样的培训活动,不仅使职工学到了知识,而且整个矿区变得更加和谐。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一是认真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安全管理法”,在基层23个生产单位的1743个班组中,扎实开展了以“区队自治、班组自主、个人自律”为内容的班组安全创建活动,涌现出了连续安全生产8000余天的耿村矿刘和平班、单班原煤产量突破集团公司生产记录的常村煤矿综采队盛全龙班、文化特色浓郁的观音堂煤业公司的冯文志班等一批创新型明星班组。二是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班组锻炼,共有150余名大学生深入一线班组担任班组长,促进了基层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发挥职工家属安全协管职能,大力实施“家庭关爱”、“爱心奉献”、“安全宣教”三大工程,扎实开展安全亲情教育,筑牢了安全生产第二道防线。按照“井下文明生产、井上文明生活”的要求,集团公司组织完成了棚户区改造,解决了7万多名职工家属的住房问题,并对职工食堂、澡堂、宿舍进行了改造,建立了职工体育馆和花园;跃进矿在井下建立了医疗站、超市、安全文化博物馆;常村矿在井下设置了内涵丰富的文化长廊。通过多种形式,营造了温馨和谐的文化氛围,丰富了职工业余生活,美化了矿区环境,全方位提升了义煤集团的整体形象。

六、救援有力,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

义煤集团认为,加强应急管理、提高救援能力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安全生产工作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要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必须把应急管理全面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一手抓事故预防、一手抓应急管理。

(一)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高水平装备应急救援设施。义煤集团高度重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足额配备了应急救援人员,并先后配备了大型惰气发生机、三角形爆炸测定仪、色谱仪、多功能气体分析仪、生命探测仪等救援设备,达到一级救援水平,为应急救援提供了可靠保证。

(二)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为有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义煤集团制定了完善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通过开展模拟演练,提高了集团及所属各单位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了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实现抢险救灾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三)在应急救援实战中锻炼队伍,提升能力。义煤集团在抓好安全生产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多次担任地方抢险救灾的重任,在实战中经受了锻炼和考验。在2007年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支建煤矿“7·29”淹井事故抢险中,义煤集团成建制出动抢险救援队伍,成功救援了69名矿工兄弟,创造了煤矿救援史上的奇迹。在2010年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公司“3·31”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抢险中,义煤集团再次临危受命,圆满完成了抢险救援任务,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